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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王素瑩 - 行政公告 | 2019-06-20 | 點閱數: 646

一、目的 (一)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 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二)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樂於分享學習 成果。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後壁區後壁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 108 學年度為主。

四、辦理方式 (一)以家人關係相關主題,每人限作品一件,重覆參賽之作品,由主辦單位 擇一;超過件數請校內先辦理初審再送件,並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 受個人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