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中華民國 109年 4月 6 日南市財綜字第 1091750053號函辦理。
一、宣導內容:
(一)109年 4 月份使用牌照稅開徵囉!繳納期間為 4/1-4/30 ,早繳早安心。
(二)請多多利用行動支付 APP 繳納,防疫免出門 安全又便利。
(三)稅單遺失或沒收到者,可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或以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後至櫃臺繳納。
(四)受疫情影響使用牌照稅繳納有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
二、宣導期間: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李金嬅 06-2160216#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