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體育獎助金 申請辦法
1.各項競賽成績之列計,以申請獎助金日前一年內已結束之競賽為準。
2.選手得就國際競賽擇一最優成績申請獎助金;全國競賽及本市競賽共得選擇最優三次成績申請獎助金。但同時申請國際競賽及全國競賽之獎助金者,全國競賽僅得選擇最優二次成績申請。同次比賽中以最佳成績申請一次為限。
3.應檢附下列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秩序冊及成績證明。
二、 申請選手獎助金者,檢具可證明連續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戶籍證明文件。
●請於7/24(五)中午前,將所有相關資料送交體育組鄭老師,以利彙整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