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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9-01-16 | 點閱數: 306
主旨:銓敘部函以,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全年至多得請生理假 12 日,且全年請生理假日數未逾 3 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病假及併入病假計算之生理假合計超過病假准給日數( 28 日)部分,以事假抵銷,已無事假抵銷者,應按日扣除俸(薪)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 月 4 日部法二字第 108468888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生理假日數核計規定舉例說明如下:假設某女性公務人員全年請生理假 12 日、病假 20 日及事假 7 日,其中生理假未逾 3 日部分不併入病假計算,餘 9 日生理假,加計所請病假 20 日,合計 29...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9-01-10 | 點閱數: 333
一、 108 年臺南市政府公教美展訂於 108 年 5 月 2 日(四)至 108 年 5 月 26 日(日)中午 12 時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三展覽室舉辦。 二、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市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及水彩等四類;各機關學校應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參展及錄製語音介紹,同一參展者各類作品以一件為限。 三、前開各類送展作品各機關學校應於 108 年 2 月 19 日(二)前彙送市府人事處;送展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 2 份,並提供作品介紹及創作心得,以利美展期間導覽參考使用。 四、本年度公教美展作品將於 108 年...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9-01-10 | 點閱數: 299
旨揭專屬優惠活動訊息,請詳見以下網頁:(https://goo.gl/uRr6ru
公告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8-12-28 | 點閱數: 267
一、旨揭 eCPA(網址為 https://ecpa.dgpa.gov.tw 除原有以帳號、自然人憑證及機關憑證進行身分驗證外,自前開日起新增可使用健保卡登入功能,相關操作說明請參考附件;「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及「個人資料校對服務網」亦自即日起支援以健保卡登入 eCPA 後連結使用,其操作方式及權限同自然人憑證。 二、使用健保卡登入 eCPA 前,請先連線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址為 https://cloudicweb.nhi.gov.tw/cloudic/system/login.aspx ,完成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後,方可登入 eCPA 。
重要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8-12-20 | 點閱數: 271
一、依銓敘部 107 年 12 月 14 日部退一字第 1074673209 號函及 107 年 12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5820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一份。 二、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07 年 12 月 7 日會銜重行釐定公保之保險費率如下: (一)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調整為 8.28%。 (二)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調整為 12.53%。 三、本校同仁為不適用年金人員,業已調降(現行為 8.83%)108 年 1 月薪資相關。
重要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8-12-18 | 點閱數: 268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7 年 12 月 7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700579191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使聘僱人員兼顧工作及家庭並增加喪假、慰勞假運用彈性,爰修正旨揭給假辦法,修正要點如下: (一)參照 107 年 11 月 16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 條規定,將聘僱人員事假日數由 5 日酌增 2 日為 7 日,並刪除喪假至少應請半日之規定。 (二)增訂聘僱人員年資銜接者(即到離職同一日),其 14 日以外之慰勞假經用人機關核准,得於次一年度實施。 (三)本校適用人員為長期代理教師,惟慰勞假部分不予適用。 三、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活動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8-12-12 | 點閱數: 285
如題,檢附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原函影本暨活動實施要點,請同仁參閱。
公告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8-11-29 | 點閱數: 349
一、旨揭標準全文 5 條,重點摘錄如下: (一)法源依據:依規費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訂定之(第 1 條)。 (二)獎助甄(選)試別:包括公費留學考試、留學獎學金甄試、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及教育部與國外學研機構合作設置博士後研究獎助金甄選(第 2 條)。 (三)報名費費額:各項獎助甄(選)試報名費之費額如附表(第 3 條)。 (四)施行日期:自發布日施行(第 5 條)。 教育部獎助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及從事博士後研究甄(選)試 收費標準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nb...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黃文貞 - 人事會計 | 2018-11-22 | 點閱數: 238
一、旨揭規則主要修正第 3 條為:教師原婚假、喪假每次應請至少半日,今修正為得以時計;修正第 11 條為:原休假每次應請至少半日,今修正為得以時計。 二、檢附本次公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摘要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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