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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雅玲 - 教導處 | 2017-11-15 | 點閱數: 293

教育部為提升師資培育品質,增進學生學習成效,配合師培法(修正)第 4 條之規定,研擬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一、為瞭解初任教師對目前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之意見,並廣泛蒐集初任教師之意見,請校內任職 5 年內之教師於旨揭期間內上網填答。
(一)填寫對象:通過教師甄試,進入學校擔任正式教職,且年資為五年內者。
(二)「師資培育制度調查問卷」平台: http://140.122.118.54/teatrain

感謝您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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