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佳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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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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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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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一、為表揚本市新住民在家庭、社會及學習上有卓越表現及貢獻,並鼓勵本市新住民終身學習,積極參與社會服務、發展新住民文化,特辨理此徵選活動。
二、參加對象:本市新住民(伴侶一方原國籍為外籍(含大陸)人士)。
四、本活動獲獎頒獎,暫訂於本( 111 )年 9 月 4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 30 分點於臺南市政府南瀛堂辦理之「『新』光閃耀-甜蜜蜜家庭日活動」以致贈獎狀 1 幀及禮券 3,000 元進行公開表揚。
五、檢附「臺南市 111 年度「『新』光閃耀-甜蜜蜜家庭徵選」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