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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
校園蝴蝶畫作比賽
- 實施依據
- 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 104學年度校務計劃暨蝴蝶園發展三年計畫辦理。
2 105.02.19心源蝶字第 10502190號函辦理。
- 實施對象:全校學生分為低、中及高年級組。
- 主辦單位:學務處、蝴蝶園發展小組
- 計畫期程: 105年 3月 1 日至 105 年 4 月 8 日
- 計畫內容
1. 低年級-著色比賽
(1) 由學校統一發放著色圖,請各班利用時間讓全部小朋友進行創作。每班由教師取前三名,參加校內比賽。
(2) 凡班級推薦參賽作品,即頒給佳作獎狀,請老師在班上公開頒獎以為鼓勵。
(3) 班際競賽前八名得獎同學公開頒發獎品(伍拾元禮券)及獎狀以示鼓勵。
2.中年級-繪畫比賽
(1) 比賽主題-夢想中的「愛蝶園」。請以現在蝴蝶園的樣子為起點,想像未來蝴蝶園可能的樣貌,進行創作。
(2) 每班至少二件作品參加校內比賽。前八名得獎同學公開頒發獎品(壹佰元禮券)及獎狀以示鼓勵。
3.高年級-「花與蝶」立體創作比賽
(1) 比賽主題-花與蝶。
(2) 作品規格-作品大小限制為,長 30公分*寬 30 公分*高 40 公分以內。素材及創作手法不拘。繳交作品大小超過限制,將酌予扣分。
(3) 每班至少一件作品參加校內比賽。前五名得獎同學公開頒發獎品(參佰元禮券)及獎狀以示鼓勵。六-十名得獎同學公開頒發獎品(壹佰元禮券)及獎狀以示鼓勵。
- 比賽規定
1.低年級-使用學校統一發放之著色圖著色參與比賽。
2.中年級-繪畫比賽
(1)採用四開圖畫紙。圖畫紙由學校統一提供紙張(紙張蓋有學務處章)。自備紙張成績不予採計。
(2)繪畫表現媒材不限,素描、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
3.高年級-「花與蝶」立體創作比賽
(1)請指定蝴蝶(黃裳鳳蝶、花鳳蝶、大白斑蝶)及相對應蝴蝶蜜源(請自行上網查閱)為主體,進行創作。
(2)作品規格-作品大小限制為,長 30公分*寬 30 公分*高 40 公分以內。素材及創作手法不拘。繳交作品大小超過限制,將酌予扣分。
4.報名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或增刪,不另行通知。
5.參賽作品須符合主辦單位所指定之主題及作品規格。每人限交作品 1 件,凡他人代筆、修改、抄襲、作品不完整、不合乎主題等,主辦單位得視狀況酌予扣分或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6.繳交作品參賽,即視同同意東區勝利國小享有透過任何媒體出版、展覽、編印、刊登及網路公開傳輸之權利,不另致酬。
- 評分要點
1.評分成績佔比為主題構思(40%)、技巧(30%)及創意(30%)。
2.由主辦單位徵求校內專業師資進行公開評選。
- 截止收件日期: 105/03/28(星期一)16:00前。請將作品繳交到學務處衛生組。
- 成績公告日期: 105/04/08(星期五)16: 00 前公告成績。
- 教師獎勵:將依學生成績,每年級前三名指導老師,給予嘉獎乙次以茲鼓勵。
- 經費來源:依本校蝴蝶園發展三年計畫辦理。。
- 本計畫經校長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