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7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8087005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文影本及其附件 (0870055A00_ATTCH1.pdf 、 0870055A00_ATTCH2.pdf)
主旨:轉知並檢附教育部有關「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公私立 機構與學校職務應停發月退休給與參考處理規範」1 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7 月 2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80085354 號函 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及其附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