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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林和秀 - 最新消息 | 2019-11-29 | 點閱數: 592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 1081130日南市教特()字第1071292093號函核定辦理之。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9113(星期一)117(星期五)止,初選日期為10922223(星期六、日)

(二)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線上報名自 109110(星期五)117(星期五)止,初選現場送件自 109113(星期一)117(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初選日期為109222(星期六)

(三)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9113(星期一)117(星期五)止,初選日期為109222(星期六)

(四)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939(星期一)313(星期五)止,鑑定日期為109412(星期日)

(五)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939(星期一)313(星期五)止,初選日期為109411(星期六)

(六)國小創造力資優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09413(星期一)416(星期四)止,鑑定日期為523(星期六)

 三、檢附上述各類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1(如附件),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文件下載」區之「109年度各類資優鑑定安置計畫」下載(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423&mp=20&idPath=416_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