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於民國103年12月3日公布實施。
二、請於相關活動落實公約第24條有關教育對身心障礙學生於校園中之權利(包括物理性與人文性),相互尊重、不歧視、教育機會均等、推動融合活動、終身學習、充分及公平地參與機會,提供合理的對待。
三、是項公約易讀電子檔,可至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首頁網站/關於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易讀版(Easy-Read Version of the CRPD -Traditional Chinese)下載,網址(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p=b_2&c=C&bulletinId=1241)或 本市特教資源中心(http://serc.tn.edu.tw/)首頁/CRPD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