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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羅婉麗 - 最新消息 | 2021-12-08 | 點閱數: 341

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 110學年度

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二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育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級中等以

      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79日公告編號179056

   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1013日南市教課()字第 1101242979號函辦理。

  四、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1117日南市教課()字第 1101409188號函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英語長期代理教師

  職缺: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

三、錄取名額:正取 1名,備取 2 名。

四、聘期:自報到日起-111/07/01

  五、受聘教師須執行本市雙語教育暨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外師組業務

  六、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七、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

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歡迎身心障礙者與原住民身分者參加甄選。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4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5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6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7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8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9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10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三、英語長期代理教師:依資格順序公開甄選外,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

        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

        20學分班者。

    ()達到CEF架構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國民小

        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四、專長條件:

() 具英語檢定證書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等級以上且使用英語與外籍人士交談流暢。

()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和網頁製作、電腦美編能力。

() 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本市雙語教育暨英語教育資源中心」

    外師組工作者,且具學校行政經驗者為優。

() 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能力。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第二公告時間:110年 12月 8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www.slp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第3次、第4次、

           5、第6次、第7次、第8次、第9次、第10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

           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110年 12月 8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時~下午 4 時(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第 2次報名時間

110年 12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次報名時間

110年 12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4次報名時間

110年 12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5次報名時間

110年 12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6次報名時間

110年 12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7次報名時間

110年 12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8次報名時間

111年 1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9次報名時間

111年 1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10次報名時間

111年 1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得採線上報名),電話:2372982#11111114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七)辦理進用人員查詢作業同意書及切結書 1

(八)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英語能力檢測成績達(或等同)全民英檢 B2 以上證明。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及線上報名方式(上述一到八項證件請掃描正本另存pdf檔以附件方式於報名期限內寄送至承辦人信箱tnwaly111@gmail.com,並以電話確認傳送成功,附件缺誤若未於期限內補齊視為未完成報名)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甄試日期

110年 12月 14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甄試日期

110年 12月 16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甄試日期

110年 12月 20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4甄試日期

110年 12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5甄試日期

110年 12月 24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6甄試日期

110年 12月 28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7甄試日期

110年 12月 30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8甄試日期

111年 1月 4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9甄試日期

111年 1月 6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10甄試日期

111年 1月 10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一般教室

 

 柒、甄試方式

一、口試(50%):每人 15分鐘。(工作經驗 10%、資訊能力 20%、口試 20%)

    5分鐘請利用簡報軟體做英語自我介紹及工作經歷簡介;後 10分鐘為面試委員問答。

二、書面審查成績(50%): 外語能力佔 35%、學經歷佔 15%。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口試、書面審查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

     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12月 14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前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12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12月 20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

第 4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12月 22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前

第 5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12月 24日(星期五)下午 2 時前

第 6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12月 28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前

第 7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12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

第 8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年 1月 4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前

第 9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年 1月 6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

第 10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年 1月 10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110年 12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第 2次成績複查

110年 12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第 3次成績複查

110年 12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第 4次成績複查

110年 12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第 5次成績複查

110年 12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第 6次成績複查

110年 12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第 7次成績複查

110年 12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第 8次成績複查

111年 1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第 9次成績複查

111年 1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第 10次成績複查

111年 1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

     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

     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12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第 2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12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第 3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12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第 4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12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

第 5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12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

第 6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12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第 7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12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第 8甄選結果公告

111年 1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第 9甄選結果公告

111年 1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第 10甄選結果公告

111年 1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四、各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日期另行通知。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