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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貴 - 最新消息 | 2015-08-14 | 點閱數: 339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4 年 8 月 13 日北教大教經字第 1040410155 號函辦理。

二、為求研擬適切且周延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辦理全部或部分班級實驗教育辦法(以下稱本辦法),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行研擬研究計畫,並由該校辦理旨揭公聽會,以廣納各界修法意見。

三、公聽會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南區: 104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起,假高雄市立苓洲國小(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 61 號)視聽教室(青葉館二樓)舉行。
(二)中區: 10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起,假臺中市立烏日國小(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二段 196 號)第二會議室舉行。
(三)北區: 104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起,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行政大樓六樓 A605 會議室舉行。

四、參與對象: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人員。
(二)全國性之校長、教師、家長及民間團體代表、該區地域性之校長、教師及家長團體代表。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各級學校教育人員。
(四)關心本議題之一般民眾(每場次暫定 10 人)。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場次說明會採 e-mail 報名,g109726011@grad.ntue.edu.tw或線上表單系統報名 http ://ppt.cc/NclSt 。請與會人員自即日起至各場次活動開始日前三日完成報名作業。報名截止後,將由主辦單位視各場次名額及參加人員報名順序,於活動開始日前,分別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

六、檢附本次會議草案乙份,請各校踴躍薦派人員出席,並請惠允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