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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羅婉麗 - 最新消息 | 2022-09-16 | 點閱數: 385

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 111學年度

「臺南市雙語教育暨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外師組 ELTA輔導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7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7098A號函辦理。
  •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912日南市教課()字第1111190519號函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約用人員(6等 3 階)。

    二、職缺:輔導員。

    三、錄取名額:正取 3名,備取 2 名。

    四、聘期:自報到日起112731

    五、該員薪資(含勞保、健保、勞退及補充保費等費用)由國教署計畫補助款支應,經費停

        止補助或不敷支付時,應立即停止聘(僱)用。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

                甄選委員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

               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算。歡迎身心障礙者與原住民身分者參加甄選。

  • 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三、英語文檢定B1以上程度者,優先錄取。

四、具文書及資訊軟體應用能力,熟悉公文撰寫尤佳。

五、英語溝通協調能力強,具備以英語(含口語溝通與書信)進行業務聯繫經驗者尤佳。

六、具備學校單位或公部門教學或行政經驗,或曾協助辦理英語活動相關經歷者佳。

七、熟悉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ELTA計畫)及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

        計畫(TFETP計畫)內容。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111年 09月 16 日(星期五)至 111 年 09 月 21 日(星期三)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徵才

                專區及本校網站http://www.slps.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111年 9月 16 日(五)至 111 年 9 月 21 日(三)上午 9時~下午 4 時(假日不受

             理)(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得採線上報名),電話:2372982#11111114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辦理進用人員查詢作業同意書及切結書 1

    (五)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英語能力檢測成績達(或等同)全民英檢 B1 以上證明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及線上報名方式(上述一到五項證件請掃描正

                         本另存pdf,以附件方式於報名期限內寄送至承辦人信箱tnwaly111@gmail.com,

並以電話確認傳送成功,附件缺誤若未於期限內補齊視為未完成報名。)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1年 9月 22日(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外師中心

 

 柒、甄試方式

一、口試(50%):每人 15分鐘。(工作經驗 10%、資訊能力 20%、口試 20%)

        5分鐘請利用簡報軟體做英語自我介紹及工作經歷簡介;後 10分鐘為面試委員問答。

二、書面審查成績(50%): 外語能力佔 25%、學經歷佔 25%。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

依口試、書面審查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甄選委員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111年 9月 22日(四)下午 3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

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

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於甄試當日下午 4時後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本校網站

    http://www.slps.tn.edu.tw/並通知錄取人員

四、錄取人員報到日期另行通知。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

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

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應繳交 3個月內勞動部所認可之醫療機構一般體格檢查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ELTA輔導員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

關學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