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防治宣導事項:
一、目前台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場霸凌申訴案皆係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專責處理單位通常就是指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人員。
二、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1140107修正
三、員工職場霸凌防治作為及處理流程篇
四、人事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1131213上線:除各機關現有之申訴管道外,亦可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https://gov.tw/s4s)提出申訴,由人事總處列管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五、教育局1140313與諮商輔導受託單位簽約相關諮商服務事項詳如說明(寬欣心理治療所及上善心理治療所)簽約,補助6小時諮商鐘點費為原則(以年度計而非學期或學年),所需經費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