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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 | 2025-07-15 | 點閱數: 193

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代理職缺:合理編制2名 (一般長代缺)。

三、錄取名額:正取 2 名,備取 2 名

四、聘期: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詳細內容請參閱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3學年度一次公告分次招考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 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一次公告分次招考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範例1130731公告版.odt
    1) 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一次公告分次招考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範例1130731公告版.odt
  • 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一次公告分次招考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範例1130731公告版.pdf
    2) 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一次公告分次招考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範例1130731公告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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