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洪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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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miahong@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6104577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1045775A00_ATTCH1.pdf、1045775A00_ATTCH2.pdf、1045775A00_ATTCH3.pdf、1045775A00_ATTCH4.pdf)
主旨:配合行政院106年9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7047號函核定「監護費支給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0年9月5日90局給字第211101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9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6005741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主計處、臺南市政府秘書處
本校使用國產豬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