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華民國(108學年度)國 語 文 競 賽 簡 章
(2) 劃撥報名 — 劃撥帳號:22470021 戶名:中華民國國語文研究協會
請在通訊欄位寫出選擇考場、就讀學校名稱、年級、考生姓名、
老師姓名等資料即可(不用郵寄)
(3) 通訊報名 — 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中華民國國語文研究協會”
再連同報名表用掛號郵件寄出。
會址: 台中市(403)西區自治街155號3樓。(不受理現場報名)
電話: (04) 23724069。
高雄區108/12/08 依准考證進場時間進考場(未收到洽本會)
比賽地點:彰化區考場 —彰化市平和國小
雲嘉南區考場 —嘉義市博愛國小、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高屏區考場 —高雄市四維國小
報名費用:僅收工本費300元。
報名日期:即日起彰化區10/31止;即日起雲嘉南區11/07止;即日起高屏區11/14止
(各區報名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年級組】造詞、造句來比賽。
(先造詞再造句、句子最少限造九個字、不含標點符號)
【三年級組】部首、造詞、寫短語。
【四年級組】改錯、組句、填標點。
【五年級組】字音、字形、寫成語。
【六年級組】成語遊戲變變變。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金1000、獎狀乙幀。
(2) 各組第二名(如同分者並列)獎金800、獎狀乙幀;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金800、獎狀乙幀。
(3) 各組第三名(如同分者並列)獎金500、獎狀乙幀;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金500、獎狀乙幀。
(4) 各組第四名(如同分者並列)獎狀乙幀;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狀乙幀。
(5) 各組第五名(如同分者並列)獎狀乙幀;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狀乙幀。
(6) 各組特優者獎狀乙幀。(人數依據考生程度而定)
(7) 各組優勝者獎狀乙幀。(人數依據考生程度而定)
九、 成績揭曉: (1) 彰化區1∕10日;雲嘉南區01∕10日;
高屏區01∕20日;
(2) 個人報名 — 依照報名表上地址平信寄發成績單。
(3) 團體報名 — 郵寄至所屬單位。
(4) 得獎考生一律掛號郵寄至學校教務處。
(5) 考生如須複查者,請準備票根,以便申請車馬補助費。
(2) 已報名者,一律不退費。
(3) 考生不得提早出場,仍須待監考人員統一收卷後才能離開。
(4) 不得帶食物進考場,學校不開放停車服務。
(5) 未經規定之事項,本會保留內容解釋權。
本校使用國產豬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