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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1 公告 職業駕駛人(含Uber、多元化計程車等)不論自行駕駛營業汽車營業或受雇擔任駕駛工作,均屬服務法第14條第1項所稱之「業務」,故除法令所規定外,公務員尚不得兼任之 (人事主任 / 654 / 人事) |
| 2019-10-10 公告 有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及電子書」,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人事主任 / 425 / 人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