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相關功能,並於 109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正式上線,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9737 號書函辦理。
二、因應國民旅遊卡新制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放寬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為符使用者需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委託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以下簡稱聯卡中心)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之功能,並檢附操作說明及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 109 年 3 月修訂版) Q.04.21 各 1 份。
三、自 109 年 4 月 9 日起,申請人得自行運用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註記不核發交易」之功能,刪減不符合規定(如該單筆消費已申請差旅費)或不申請補助之刷卡消費項目後,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
四、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上如有疑問,請逕洽詢聯卡中心(電話: 02-2715-1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