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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庭 - 人事室 | 2025-10-09 | 點閱數: 75

 

檢附本案相關公文資料如附檔,請逕參閱。

摘述: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教育人員部分包括公立學校校長、專任教師、長期代理教師及其他教育法令進用人員均融入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辦理(詳見附檔-教育部主管法令進用之專任教育人員常態化、制度化之查核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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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和敵我職別-修正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