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與用電安全宣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115 年 2 月 9 日南市消預字第 1150004390 號函辦理,暨本局 276587 號公告續行。
二、春節將至,近期天氣乾燥,本市已發生多起火災案件,起因多與用火、用電不慎、場所堆積可燃物及瓦斯使用不當有關。為降低火災發生風險,請全校師生及家長共同留意相關安全事項:
(一)防範電氣火災,牢記五「不」一「沒有」:
用電不過載
電線不綑綁
插頭不污損
插頭不用不插
周圍不放可燃物
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購買、不使用
(二)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使用瓦斯熱水器及瓦斯爐時,務必保持環境通風,注意使用安全。
(三)住宅安裝住警器:
住警器可及早偵知火災並發出警報,提醒住戶儘早逃生,以確保生命安全。
(四)爆竹煙火安全:
春節期間購買爆竹煙火,請確認具有合格認可標示; 12 歲以下兒童施放時,應由大人陪同,以維安全。
三、請本校各處室及班級加強防火宣導,並落實環境檢查:
定期檢視各場所是否堆積可燃物,並即時清除,以避免火災隱患。
春節連假期間,離開辦公室及教室前,務必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妥善關閉;不使用之設備請拔除插頭、切斷電源,確實做好自主檢查,以維安全。
四、檢附防火宣導海報 5 份,請參閱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