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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凃凱珍 - 人事室 | 2022-02-21 | 點閱數: 174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1025254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有關大陸委員會函釋「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一案,詳如附函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1 年 2 月 16 日移署入字第 1110022749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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