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1036816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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