凃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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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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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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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本市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簡介如下(詳如附檔公文)
- 目的:為促進與維護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心理健康,提供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心理諮商輔導服務
- 服務對象:包括所屬學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人員。
- 服務內容:是提供工作適應、管教學生、親師溝通、壓力調適等相關議題的心理諮商。
- 申請方式:申請人可自行或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受託單位會安排專業心理師提供諮商會談。
- 補助額度:每位申請人原則上可獲補助 6 小時的諮商費用,超過部分需自行付費。
- 備註:本年度諮商輔導受託單位為寬欣心理治療所(後續如有其他受託單位將另行通知)(已於 113 年 4 月 25 日簽訂契約,於契約簽訂後,個別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應向受託單位(寬欣心理治療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