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0年 1 月 13 日奉本局鈞長核准簽陳辦理。
二、公務員疏於注意,過失將公務上秘密洩漏他人,所在多有,在在顯示保密警覺之觀念仍須加強。又綜觀現今政府機關發生重大安全事件,除因人為怠惰,安全觀念與警覺性不足亦是主因,建立機關同仁「安危與共」之認知,俾及時發掘危安因素並消弭,實勢在必行,爰此針對機密與安全維護注意事項,製作旨揭宣導資料。
三、請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協助運用入口網站、電子郵件、 LINE群組、公佈欄或會議場合等方式,將前揭宣導資料周知同仁,俾擴大宣導效益,落實機關維護工作,進而確保政府事務順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