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南市 110 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實施計畫,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六、七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資訊如下:
(一)實施對象:
1、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未接受 CPR 訓練之教職員工(含專任運動教練)。
2、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109 年度須接受複訓之教職員工(含專任運動教練)。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
1、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前至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額滿提前截止),每人限報一個梯次,請勿重複報名;各區課程名稱及代碼,如附件 2 。
2、新豐區(三)之研習梯次以新進教師為主,該梯次報名日期自 110 年 8 月 15 日開放線上報名。
3、已完成報名者,請儘量不要更改研習場次,以利後續規劃事宜。
(三)實施方式:
1、課程研習:請學員自 110 年 6 月 1 日起逕至本局愛課綱(https://icourse.tn.edu.tw/mooc/index.php/ )修讀「急救教育推廣課程-教職員工 CPR 訓練課程」。
2、實作研習:
(1)參加學員請依報名場次時間至研習地點接受筆試及實作訓練。
(2)實作訓練前接受急救教育推廣課程-教職員工 CPR 訓練課程之紙筆測驗,分數達 85 分合格。
三、防疫期間請受訓學員作配合校園各項防疫措施及保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如勤洗手、遵守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四、本研習視疫情現況延期或取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