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行政院 109年 12月 31日院臺法字第 1090202107 號函核「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年 1月 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01239 號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執行計畫」。
貳、目的: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 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肆、報名資格:
伍、參加方式:
參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 3組,以縣(市)為單位辦理送件,參賽之縣(市)需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參加資格:國小組為 109學年度第 2學期就讀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及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協助公告活動簡章,由各校教師指導學生組成創意梗圖創作小組(每創作小組學生 1位、指導教師 1 位),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為範疇選定主題進行創作。各組參選創意梗圖運用對象之教育階段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限,每校薦送作品數量不限。
三、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擇優薦報參賽作品,每一組至多 6件(即每組個別計算:國小組至多 6 件、國中組至多 6 件及高中職組至多 6 件,不得合併組別計算件數,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每人僅限參賽一件作品。
四、薦報參賽作品報名及繳交作品自 110年06月 21日(一) 08 時起延長至 110 年 8 月 6 日(五)截止,參賽者須將薦報參賽作品上傳(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網站首頁(http://www.smvhs.kh.edu.tw/bin/home.php)-「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創意梗圖創作」點選連結),逾期恕不受理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教官室-蔡宛箖教官(電話:07-5525887#273、 278)。
五、本署主管各國立學校附屬國民中、小參賽作品,依學校所在縣(市)地理區域併入各所在地方政府辦理推薦,並依該縣(市)作業規範辦理。
陸、作品規格:
一、作品類型:圖、文整合型校園反毒創意梗圖文宣,題目自訂,主題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識毒、防毒、拒毒知能為限。
二、作品樣式:
(一)參賽作品輸出繳交僅限「數位圖檔」,需符合下列規格:
1.尺寸:本次參賽作品皆須為數位圖檔。並以『最多 4分格組成之一組連作作品』參賽,所有作品請保留原始檔。上傳之每張參賽檔案大小必須調整至 5MB以下,單張尺寸 2400*2400 像素。
2.作品解析度: 300 dpi(以上)。
3.作品檔案格式:副檔名需為 *.jpg、*.png之檔案格式。
(二)作品頁數:限乙張完成,惟乙張內容最多可 4分格組成,內頁分格尺寸及方式不拘。
(三)文字處理方式:將文字(中、英文不限)配置於圖上,承辦單位保有增修改權限。
(四)不限橫向縱向、平面手繪或電腦繪圖形式,黑白或彩色皆可。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電腦繪圖…皆可)。
三、作品內容:
(一)透過正確識毒、防毒、拒毒的知識性觀念,結合成癮科學相關研究理論,鼓勵學生應用簡易圖像與文字,將固有枯燥的反毒口號轉化為富有知識性與趣味性的文宣創意梗圖,讓閱讀者能更進一步了解毒品對身心與社會產生的危害及影響,希能降低未來施用毒品的可能性。參賽者需說明作品介紹(設計理念、內容簡介等,約 150-200字)。
(二)嚴禁任何有版權、物權、人權、遊戲、漫畫、卡通、真實人物(需當事人及圖片所有人<拍攝者>授權)、不可有不雅、暴力、性暗示,以自行拍攝、繪圖(人物照或圖片,需當事人及圖片所有人<拍攝者>授權)。如欲申覆,當事者需繳納新臺幣 500元裁判費,若申覆者未達 10人,承辦單位不予受理。
(三)各組參選創意梗圖運用對象之教育階段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限,為使作品內容貼近閱讀者理解能力,並激發閱讀(瀏覽、貼圖使用)興趣,各創作小組可運用課堂教學或同儕宣導討論等方式實施驗證,據以修正參賽作品創作內容。
(四)創作主題可參考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https://enc.moe.edu.tw 及法務部反毒大本營 https://antidrug.moj.gov.tw 等相關內容。
柒、須繳交文件資料:
一、參選者均需至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網站首頁-「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創意梗圖創作」點選連結,於「線上報名」填妥報名資料,並請事先於本活動官網下載【創作徵選報名表】及【授權書】等兩項電子檔。
二、參選者完成線上報名後,上傳繳交文件共計四項,系統將於 110年 7月 9 日(五)24 時關閉。所有報名文件及參賽稿件皆以電子檔案上傳,恕不受理紙本報名。報名繳交文件如后:
(一)創作徵選報名表【需完成各縣(市)承辦單位核章後掃描始可上傳】。
(二)授權同意書【掃描檔上傳】。
(三)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09學年度第 2學期在學學生「學生證影印本」或「在學證明」。
(四)比賽作品電子檔。
三、主辦單位收到線上報名資料後,將以 e-mail回覆確認報名文件,參賽者收到「報名成功信件」即表示報名成功。參賽作業經規格審查後進行初選,資料填寫不完整、規格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捌、評選方式:
一、由本署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等三組,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及聯絡處進行推薦。
二、區分初評與複評兩階段進行審查,初評通過者始進入複評。
三、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獎金金額需依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現行規定實施預扣稅額。另獎金僅頒發予學生,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另頒感謝狀以資嘉勉):
(一)優等-每組各 20名,每名獲新臺幣 6,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並頒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乙張。
(二)入選獎-通過本署第一階段入選作品,每組各 50名,每名頒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乙張。
(三)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或在各組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四)針對各組入選獎及優等獎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本署頒發感謝狀及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學校依權責酌予敘獎。
四、評選重點:
(一)評分標準:
1.初評:反毒主題表現 30%、創意性 20%、技巧性 20%、構圖美感 20%及網路人氣投票 10%等項評分。
2.複評:反毒主題表現 30%、創意性 30%、技巧性 20%、構圖美感 20%等項評分。
3.參加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冒名頂替、模仿或成人加筆者均不予評選。
4.如欲申覆,當事者需繳納新臺幣 500元裁判費,若申覆者未達 10人,承辦單位斟酌不予受理。
(二) 預於 110年 8月中旬於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玖、著作使用權事宜:
一、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限時間、方式、次數及地域利用(包括公開傳輸),其著作人格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
二、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
拾、複選作品(含得獎作品)宣傳活動:
一、將於教育部防制藥物濫用資源網媒體平臺實施宣導。
二、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辦理運用宣傳事宜。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含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發表過、出版或獲獎者為限(學校內部刊物或縣市及學校辦理初選獲獎不在此限),除取消參賽資格外,若有獲獎則追回該作品之獎項、獎金;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二、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計畫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與補充之。
請本校有意願意參與者,將作品於 7/16 (五)中午 12 : 00 前交至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