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99年10月22日以台人(一)字第0990110907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詳細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