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康眾為 - 輔導室 | 2022-04-11 | 點閱數: 9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42134 號函辦理。

 

二、檢附節目表檔案(如附件),請鼓勵師生踴躍收聽,以充實特殊教育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