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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康眾為 - 輔導室 | 2022-05-19 | 點閱數: 93

說明:

一、依據 111 年 5 月 10 日葦字第 111112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本市家有幼兒或學齡兒童之主要照顧者。

三、檢附上開來函,請逕行下載參閱;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相關諮詢事宜請洽該中心胡喬雯社工 (06)5890260 分機 332 。

四、檢附講座報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