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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2-01-09 | 點閱數: 1039

學校教師配合辦理事項

 

1.  教育學生流感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2.  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教導其於進行清掃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必須採行必要的個人保護措施,工作完畢時手套應取下,不可戴著工作手套亂按或亂摸其他物品。

 

3.  多加利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感防治網(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教育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4.  隨時關心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或請假聚集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聚集感染情形,應通知校長、訓導處、校護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5.  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盡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6.  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盡速送醫院治療,以降低流感威脅。

 

 

向學生家長宣導相關衛教觀念

 

1.  注意居家環境衛生環境良好通風

 

2.  儘量避免讓學生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或與病患接觸。

 

3.  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吃東西前、如廁後需加強洗手。

 

4.  師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除依醫師指示治療外,宣導請假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返校上班(課),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以避免傳染他人。

 

 

相關網址:http://www.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