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市府政風室公告(編號 15527 ):檢送「101 年春安工作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加強重點措施」」乙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 101 年 1 月 11 日南市政行字第 1010045003 號函辦理。
二、工作目標:為防範春節期間發生危安或偶突發事件,並減輕事件不幸發生後之損害程度,以確實維護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
三、工作期間: 101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 22 時起至 2 月 7 日(星期二) 24 時止,為期 22 日。
四、重點措施:
(一)公務機密維護:
1 、各機關加強宣導保密規定,公務機密非經權責主管人員核准,不得複製及攜出辦公處所,並要求所屬員工切勿將機敏公文存於隨身碟攜回家中辦理。
2 、實施稽核抽查公文收發、檔案管理及傳遞過程
,可能產生文書保密疏漏環節,並加強維護措施;保密通訊設備應實施檢核,機敏文件內容應避免電子傳輸,以杜絕公務機密外洩情事。
3 、強化資通安全管理、電腦週邊設備檢管及實施保密安全檢查,並加強資安宣導及檢測,以提昇機關學校同仁安全認知及警覺。
4 、各機關、學校應注意連續假日期間電腦機房門禁管制措施及監視設備是否正常。
(二)機關安全維護:
1 、各機關、學校,秘書、總務單位,應評估機關學校安全狀況,訂定周全計畫或執行細項,強化機關安全維護等措施。
2 、各機關、學校應予春節假期前,預先執行機關設施安全狀況檢查,先期發掘潛存危安漏洞,迅謀改善。
3 、機關、學校事務或業管單位強化機關安全維護措施,加強門禁管理,檢視監視系統監視範圍、清晰度及消防設備等安全維護措施,並請警衛(保全)人員加強值勤巡查、辨識,隨時與轄區警方聯繫,建立安全維護網絡,防範竊盜、破壞、縱火、等危害破壞狀況。
4 、春節期間各機關學校應加強與機關值勤人員、轄區警察機關、調查機關保持暢通聯繫管道,適時掌握危安及預警情資,若發生重大危安預警狀況時(例如機關人員重大傷亡、重大意外事故),應立即適採因應措施,通報警察及消防機關協助處理,並通報本局政風室。
5 、密切防範假冒身分至機關內施行詐騙案件,並加強對機關員工宣導,如發現詐騙個案,應迅速向警政單位通報並向本局政風室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