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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顏高明 - 輔導室 | 2023-07-05 | 點閱數: 68

一、依家庭教育法第 9 條規定,機構及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特辦理本案。

二、參與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於 7月 13日(星期四)至教師研習護照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

四、辦理方式: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操作方式請洽學校資訊人員。

五、線上研習摘要說明:

護照代碼

研習日期

課程名稱

講師

274278

7 月 20 日(四)

上午 9:00-12:00

  親師生溝通不卡關-關於家庭 3C 使用議題講座

林煜捷

六、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於服務學校內進行線上研習,研習網址將於課程前 3 日寄送到教師研習護照登記之信箱內,請各參與教師留意信件。

七、檢附本案計畫 1 份(如附件)。

八、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員林小姐 6591068 轉 22 ,網路電話: 64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