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 113 年 1 月 19 日以衛授疾字第 1130100040 號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2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12936 號函辦理。
二、案係將第二類傳染病「猴痘」名稱修正為「M 痘」。有關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https://www.cdc.gov.tw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