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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芬 - 教務處 | 2024-07-31 | 點閱數: 263

一、臺南市 113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學生美術比賽參賽注意事項:
1.詳細比賽實施計畫請參見學校網站公告。
2.校內初選截止收件日為 9/4(三)中午前。
3.繳交資料:請將作品連同填好的報名表一起交回教務處註冊組。(報名表請勿先黏貼)
4.報名表之學校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教師(含經學校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並須具指導事實),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