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南市 113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學生美術比賽參賽注意事項: 1.詳細比賽實施計畫請參見學校網站公告。 2.校內初選截止收件日為 9/4(三)中午前。 3.繳交資料:請將作品連同填好的報名表一起交回教務處註冊組。(報名表請勿先黏貼) 4.報名表之學校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教師(含經學校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並須具指導事實),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