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一)新生:設籍本市或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二年級學生。
(二)插班生:
1.設籍本市或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學生。
2.已參加過本市 111 至 113 任一學年度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者不得報名,經查證重複報考者取消資格。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時間:
1.初選評量報名:請於 114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3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完成,逾時不予受理。
2.複選評量報名:請於 114 年 4 月 2 日(星期三)至 4 月 7 日(星期一)前完成,逾時不予受理。
詳細報名程序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