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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沈媖純 - 輔導室 | 2025-08-15 | 點閱數: 1032

甄選類別名額、資格、工作內容及工作待遇

一、甄選類別名額:

 特教交通車駕駛 1 名。

二、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具備良好溝通能力、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富教育熱忱兼具愛心與耐心之人員。

3.年齡六十五歲以下。

4.領有職業大客車職業駕照(含)以上。近六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且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5.具有國中畢業以上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或具有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能填寫車輛紀錄相關表格。

三、工作內容:

1.依規定時間上下班,並按規定路線接送指定學生不得延誤。

2.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校外教學活動(或參觀活動)、醫療、及各項教育局所規定活動之學生接送(含星期例假日)。

3.如有事或因病無法執勤時,須事先通知特教組長並辦理請假手續,同時尋覓合格駕駛人代理,其費用自行負擔。代理人應具備大客車職業駕照,如發生意外應負連帶責任,不得異議。

4.交通車整潔維護(含車輛內、外整潔)、保養管理。

5.應負責填記每日派車單並詳細記錄行程公里數與時間。

6.寒暑假及其他不接送學生時間,協助行政處室業務,須全日上班(每日 8 小時),並簽到退,惟得依平日加班日數,於寒、暑假期間補休。

7.配合執行主管機關臨時交辦事項及協助辦理行政事宜。

  以上事項之詳細工作,於簽定契約書內另定規範之。

四、工作時間及薪資:

(一)工作時間:

       1.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配合學生上、下學時間及相關教學活動,工作時間得視學校運作適時調整。

         (1)週一、二、四、五: 上午0630分至上午1030分;中午1330分至下午0530

        (2)週三:上午0630分至上午1030分;中午1200分至下午0400

        (3)其他時段:如結業式運動會校外教學等等需作彈性配合

       2、寒暑假期間,以配合校務工作為主或其他交辦事項,需上班滿八小時。

       3、未規定事項,悉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辦理。

(二)按月支薪 30,161 元整,隨基本工資調整,需加勞、健保及勞退。(115 年度調薪至 33,177 元)

五、僱用期間:

1.僱用期限:即日起至1141231日止。期滿後,僱用之契約自動失效,表現優異者,學校得繼續雇用,並另訂契約。若市府補助終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

報名時間及手續:

一、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二、報名地點:新興國小輔導室  電話:( 06 ) 2617452轉 730 、 733

     三、應繳交資料: (有關證件以正本為準,驗畢發還)

     1.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正本備查

     3.大客車職業駕照(正、反面)影本,正本備查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正本備查

     5.男須繳交服兵役役畢證明影本,正本備查

     6.最近六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記點達四點以上,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者證明正本乙份 (向監理站申請)。

     7.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良民證)。(向戶籍地派出所申請)

     8.切結書

     9.委託書(委託代理報名者)

四、報名表索取:即日起直接由本校網站下載。

https://www.sses.tn.edu.tw/index.php#tab_news_kO6Neu1

肆、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公開招聘期程

           第一次報名至 114 年 8 月 25 日止;甄選日期 114 年 8 月 26 日

      第二次報名至 114 年 9 月 3 日止;甄選日期 114 年 9 月 4 日

      第三次報名至 114 年 9 月 11 日止;甄選日期 114 年 9 月 12 日

           第四次報名至 114 年 9 月 23 日止;甄選日期 114 年 9 月 24 日 

           第五次報名至 114 年 10 月 3 日止;甄選日期 114 年 10 月 7 日

           第六次報名至 114 年 10 月 17 日止;甄選日期 114 年 10 月 20 日

           第七次報名至 114 年 10 月 30 日止;甄選日期 114 年 10 月 31 日

一、面試地點:本校勤誠樓 3 樓會議室

二、面試項目:書面審查 40%、面談表現 60%

(請報名甄試人員於通知面試當日上午於 8 時 45 分前到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時視為放棄。)

伍、錄取及報到

一、錄取公告:面試通過以後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者與備取者,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者另行通知至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通知備取人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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