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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2-06-26 | 點閱數: 1028

一、本局101611日第21233號公告及618日第21480號公告諒悉。

 

二、(101)年度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CPR)研習前請各校轉知尚未接受CPR訓練或CPR 證照於10112月底前到期應接受複訓之教職員工報名參加,並請於參訓前至本市健康促進學校網站(http://120.115.2.62/tnhps/)首頁「最新訊息」完成線上學習(免登入帳號密碼)

 

三、茲因部分梯次報名人數不足予以取消,請轉知所屬如報名第372123242627梯次者,請務必於628日(星期四)下班前至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重新報名,恕不受理現場報名。

 

四、檢附101年度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CPR)研習報名及調整情形一覽表1(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