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02 年臺南市政府公教人員美展收件分類計有國畫、書法、油畫、水彩等四類。參加對象包括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請同仁依所附美展簡章,精選創意作品踴躍參展。 二、各類送展作品請於 102 年 1 月 14 日前彙送市府人事處。送展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 3 份,俾憑辦理。 三、美展簡章及附表電子檔,已上載於本府公務入口網(http://login.tainan.gov.tw/oda.aspx)公文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