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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芬 - 輔導室 | 2013-02-26 | 點閱數: 771

本計畫係由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承辦補助弱勢單親家長就讀大學校院及高中職之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修業期間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之臨時托育費。

相關資料網址:http://www.moi.gov.tw/dsa/news_content.aspx?sn=7169&pag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