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訂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同時停止適用「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請 查照。依據行政院 102 年 3 月 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20025917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