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
學務處
|
2013-04-09
|
點閱數:
801
-
行政院衛生署已於 4 月 3 日將「H7N9 流感」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成立 H7N9 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
請各校立即調查目前所有之防疾物資概況(如:健康中心現有口罩數量、耳溫計(槍)數量、防疾消毒物資數量(漂白水或其他消毒物資)),並請加強衛教宣導。
-
請各校加強下列事項之作為及宣導:
-
於現有洗手台準備肥皂,提供學生使用,並要求學生養成勤洗手之習慣(尤其用餐前及上厠所後),並避免雙手任意碰觸眼、鼻、口等黏膜。
-
保持教室及辦公室內空氣流通,於咳嗽、打噴嚏時需遮掩口鼻,若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等呼吸道症狀,應戴口罩並就醫,儘量不上班、不上課。
-
避免接觸禽鳥及其分泌物,非必要或無防護下,避免到生禽宰殺處所、養禽場及活禽市場,若不慎接觸,應馬上以肥皂澈底清潔雙手(尤其家庭有從事禽鳥畜養或販賣之學生,應加強提醒注意相關防疾措施)。
-
禽肉及蛋類應澈底煮熟,料理生鮮禽畜肉品及蛋類後應立即洗手,刀具、砧板也要澈底清洗後才能再度使用(另請各校午餐廚房管理人員配合辦理,並叮嚀廚工媽媽注意)。
-
若與有禽鳥接觸史或與近期出入流行地區(上海市、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旅遊史民眾接觸者,當出現發燒、喉嚨痛、咳嗽、結膜炎等症狀,請戴口罩並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接觸史、工作內容及旅遊史等。
-
請轉知學生及家長,口罩是居家常備保健物品,宜適量準備。
-
因為目前中央及衛生單位並無針對 H7N9 之具體防疾措施及計畫(未有任何停課規定),檢附前 H1N1 及 SARS 防疾通報流程供參考;若有任何相關疫情資訊及防疫措施及計畫時將立即公告,並請各校協助配合。
-
請各校護理人員隨時注意各校疫情變化及通報(請依現行疾病通報方式及表件處理),若有任何疫情狀況請立即回報。
各校可於中央疫管局下載相關訊息或所本件附資訊於各班教室及學校公佈欄中公告,提供學生及家長建立防疫觀念及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