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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05-01 | 點閱數: 649

一、 102 年市內(含第二階段超額)介聘積分審查作業: 102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於永康區三村國小辦理。

二、審查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請以 A3 格式格式列印,未以 A3 格式列印恕不受理。)、正本證明文件,並另自備前述資料之影本(依序裝訂成冊需由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乙份存查。若委託他人者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三、為避免人潮過多造成等候時間過久情形,請依積分審查日程之分區安排時間前往審查。三村國小停車空間有限且為落實本市節能減碳政策,請盡量以共乘方式前往。

四、各區審查時間如下:

上午 9:00~12:00 

(一) 永康區、關廟區、歸仁區、新市區、龍崎區、山上區、西港區、安定區

(二) 新化區、仁德區、安南區、北區、安平區、東區、中西區、南區

下午 1:00~3:00

(三) 官田區、學甲區、北門區、楠西區、東山區、麻豆區、將軍區

(四) 佳里區、善化區、南化區、下營區、柳營區、玉井區、七股區

(五) 新營區、白河區、鹽水區、大內區、六甲區、後壁區、左鎮區

五、相關申請表件請事先檢視備齊,避免造成審查時間延宕,另請校長及人事務必依本市介聘要點規定,確實審核申請教師介聘數額,不得超過學校當學年度該教育階段該類別教師編制數之二分之一。

五、市內介聘(含第二階段超額)補件時間為 102 年 5 月 9 日(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至永康區三村國小辦理,逾時不受理。

六、教師於審查當日出席接受積分審查,請惠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

七、檢附「102 年臺南市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教師市內介聘(含第二階段超額)積分審查參考原則」及修正後之「服務未滿 2 年同意書」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