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後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之權益保障,除均依原適用之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辦理外,對於 不能依原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辦理者,應依「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規定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