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要點」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遴選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 102 年 12 月 11 日以公訓字第 1022161034 號令廢止在案,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