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國人交通事故違規前 4 名項目,惠予配合活動、課程等加強宣導防制,以維生命安全。
一、依據交通部 103 年 7 月 8 日交安字第 1035008633 號函暨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103 年 7 月 9 日南市交安字第 1030649031號函辦理。
二、旨揭事故統計資料顯示,各項交通事故違規項目為:酒後駕車、未正確配戴安全帽、行人及重大超速等。為有效降低事故發生,請依事故特性加強相關防制教學教育,並配合於里民大會、樂齡學習中心課程中加強相關安全教育宣導。
三、另針對目前行人穿越路口低頭滑手機情事,亦請配合宣導,勸導行人行走時注意來車,並快步通過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