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辦法,詳如公文說明,請 查照。
推薦收件日期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2 月 17 日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於期限內踴躍推薦並送本室轉報教育局社會教育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