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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1-04-22 | 點閱數: 995

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後,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核發相關事宜,請確實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辦理。至原臺南縣、市政府有關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核發相關事宜之函文,如未於改制生效日公告繼續適用者,改制直轄市後即為當然失效。例如身心障礙人員及長期請病假人員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事宜,自 99 年 12 月 25 日起即為當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