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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8 | 點閱數: 540

 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惠請各校利用學校晨會、校務會議等集會場合,加強宣導「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避免收受家長致贈之禮(物)品,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