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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婷雅 - 學務處 | 2015-05-08 | 點閱數: 454

一、依據本市 104 年推動環境教育績優遴選表揚計畫辦理。
二、為彰顯本市積極推動環境教育有顯著績效之團體、學校、機關(構)、社區及個人,並藉此鼓勵市民積極參與環境教育與環境保護工作,爰訂定旨揭計畫。
三、遴選項目為機關(構)、民營事業、學校、社區、團體及個人等六大類。機關(構)、民營事業、學校、社區及團體之登記地址、自然人之戶籍地或任職所在地需位於本市。
四、報名日至 6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報名文件及電子檔案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報名,相關資料請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訊息公告項下查詢。
其餘詳見附件。